举报须知:
一、纪检组织受理举报规模:
(一)党组织、党员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以及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清廉纪律、群众纪律、事情纪律、生涯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(二)企业各级治理职员不依法履职,,,违反秉公用权、清廉从业以及品德操守等划定,,,涉嫌贪污行贿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运送、徇私舞弊以及铺张国有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(三)其他遵照划定应当由纪检组织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二、纪检组织对反映的以下事项,,,不予受理:
(一)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;
(二)遵照有关划定,,,属于其他单位、部分职责规模的;
(三)仅枚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三、凭证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揭发控诉事情规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诉申诉事情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划定,,,揭发、控诉、申诉人在揭发、控诉、申诉活动中必需对所揭发、控诉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认真。接受视察、询问时,,,应如实提供情形和证据。若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,,必需承当纪律和执法责任。 审查详情
四、纪检组织提倡实名举报(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信访举报人使用自己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,,,有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的,,,属于实名举报。冒用他人姓名、其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举行举报且拒不提供真实信息,,,或者自己否认举报、自己明确提出不作为实名举报人,,,或者无法验证的,,,凭证匿名举报处理。
承诺
● 对举报投诉者个人信息举行严酷保密;
● 对每一件举报投诉持续关注,,,直至案结。